地方标准《鸭和鹅致病性大肠杆菌病诊断技术规范》由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 。
主要起草人 郑腾 、程龙飞 、张体银 、黄瑜 、李宋钰 、傅光华 、唐寰宇 、施少华 、王武军 、陈红梅 、白泉阳 、万春和 、傅秋玲 、张志灯 。
11 医药卫生技术 |
11.220 兽医学 |
备案号:52404-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2号 。
本标准规定了鸭和鹅致病性大肠杆菌病的临床诊断和实验室诊断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鸭和鹅致病性大肠杆菌病的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