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 第4部分: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符编码方法》由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 、云南省信息技术发展中心 。
主要起草人 危兵 、刘建阳 、许世华 、邓涛 、胡萍 、保峻嵘 、谭春红 、李迅 、杨军 、李杰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
35.240.01 信息技术应用综合 |
备案号:43246-2014。
备案公告: 2015年第1号 。
DB53/T 617的本部分规定了政务信息资源标识符的构成、管理与分配及生成。 本部分适用于政务信息资源的标识符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