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重点单位保安服务要求 第1部分:基本要求》,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 、上海市保安服务总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保安服务总公司 、上海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徐汇区公司 、上海城市轨道交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市保卫干部培训中心 、上海九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福洛特 。
主要起草人 赵渊明 、陶焱升 、汤军 、张欣 、刘晓新 、孙常青 、黄忠培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160 法律、行政管理 |
备案号:45299-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5号 。
本标准规定了保安从业单位、保安从业人员、保安服务合同、保安服务形式、保安服务装备配置、保安服务质量管理、保安服务评定审核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保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