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珠江三角地区营造林建设工程造价编制规范》由广东省林业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广州华南环境资源研究院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
主要起草人 苏开君 、候碧清 、马红岩 、冯建军 、雷云飞 、郑文剑 、谢左章 、陈先仁 、粟娟 、余荣 、程仁武 。
65 农业 |
65.020 农业和林业 |
65.020.40 绿化和造林 |
备案号:32029-2012。
备案公告: 2012年第1号 。
本标准规定了珠江三角洲地区营造林建设工程造价编制总则、工程造价内容、工程计价、造价文件编制、合同价、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营造林工程计价格式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珠江三角洲地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东莞、中山、惠州市和肇庆市的营造林工程。本标准不适用于飞机播种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