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汶上芦花鸡》由山东省畜牧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汶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汶上县金秋食品有限公司 、山东农业大学 。
主要起草人 唐辉 、贾正国 、石占稳 、王建 、李同雪 、刘晶 、王琦 。
65 农业 |
65.020 农业和林业 |
65.020.30 动物饲养和繁殖 |
备案号:40859-2014。
备案公告: 2014年第3号 。
本标准规定了汶上芦花鸡的产地、品种特征和生产性能、产品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汶上芦花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