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增强改性聚丙烯非开挖排水管》,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恒杰塑业新材料有限公司 、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福州大学 。
主要起草人 王存奇 、许建钦 、刘永虹 、胡志琳 、张祥中 、任忠 、杨俊生 、林孝强 、林海英 、陆卓丽 。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
91.140 建筑物中的设施 |
91.140.80 排水系统 |
备案号:30179-2011。
备案公告: 2011年第5号 。
本标准规定了增强改性聚丙烯非开挖排水管的术语和定义、材料、产品规格、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聚丙烯树脂为主要原料,加入必要的添加剂,经挤出成型的增强改性聚丙烯非开挖排水管(以下简称“管材”),本产品主要用于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0. 6MPa城镇非开挖施工的排水管道,也适用于某些工业排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