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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荔枝、龙眼干燥设备技术条件》由广东省农业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省农业机械研究所农业部农产品加工机械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

主要起草人 李锡金刘清化陆萍陈建梅沈奕洪陈人人魏楚伟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44/T 204-2004
发布日期
2004-10-08
实施日期
2005-01-18
中国标准分类号
B93
国际标准分类号
65.060.99
65 农业
65.060 农业机械、工具和设备
65.060.99 其他农业机械和设备
归口单位
广东省农业厅
主管部门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农、林、牧、渔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15972-2004。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荔枝、龙眼干燥设备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间接加热方法对荔枝、龙眼进行干燥的干燥设备(以下简称设备)。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李锡金
刘清化
沈奕洪
陈人人
陆萍
陈建梅
魏楚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