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猕猴属动物饲养管理规范》由广东省林业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办公室 、华南灵长类研究开发中心 。
主要起草人 廖庆祥 、叶冠锋 、卢开和 、刘晓明 、饶军华 、季芳 、梁晓东 、罗华军 、金石军 、马昭林 、李冰 。
65 农业 |
65.020 农业和林业 |
65.020.30 动物饲养和繁殖 |
备案号:19672-2006。
本标准规定了4猴属动物人工繁育、生产及环境条件和设施的技术要求,同时规定了猕猴属动物的饲养种类、饲养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及动物的检验、检疫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所辖区域内各行业猕猴属动物的人工繁育、生产、实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