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明溪肉脯干》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明溪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明溪县农业局 、明溪县肉脯干协会 、三明市质量技术监督事务所 。
主要起草人 张建华 、冯志强 、陈思力 、罗建华 、余育浩 、廖锡忠 。
67 食品技术 |
67.120 肉、肉制品和其他动物类食品 |
67.120.10 肉和肉制品 |
备案号:24256-2009。
本标准规定了明溪肉脯干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术语和定义、地域环境特点、加工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明溪肉脯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