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棘胸蛙养殖技术规范》由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顺昌县水产技术推广站 、福建省淡水水产研究所 、福建顺昌金蛙养殖发展的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邓志武 、余培建 、樊海平 、钟全福 、周有明 、连秋玉 。
65 农业 |
65.020 农业和林业 |
65.020.30 动物饲养和繁殖 |
备案号:52430-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2号 。
本标准规定了棘胸蛙(Rana spinosa David)养殖环境条件、养殖池塘、设施设备、人工繁殖、蝌 蚪培育、幼蛙和成蛙养殖、越冬管理、病害防治和生产记录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棘胸蛙的池塘养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