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打印机耗材再生产品生产控制要求 再生鼓粉盒、再生喷墨盒》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珠海市耗材行业协会 、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国家印刷及办公自动化消耗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珠海天威飞马打印耗材有限公司 、珠海纳思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35.260 办公机械 |
备案号:25527-2009。
本标准规定了再生鼓粉盒、再生喷墨盒的生产控制要求、检验方法及对再生组织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回收的、失去部分使用功能的、可再生及再利用的鼓粉盒、喷墨盒。复印机、传真机、多功能一体机等使用的鼓粉盒、喷墨盒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