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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商场超市能源消耗限额》由福建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福州大学福建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黄云云詹玉明林卫东郭敏杰王彦端肖剑仁黄文忠许巧玲陈汉民郭筱莹程宏伟梁章旋陈晓彦郑闽锋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5/T 1408-2014
发布日期
2014-03-04
实施日期
2014-06-05
中国标准分类号
F10
国际标准分类号
27.010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27.010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归口单位
福建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45036-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4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福建省商场、超市单位面积电耗、单位面积综合能耗的限额、计算方法及经营过程中所消耗的各类能源的换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营业面积不小于8000m2的商场以及营业面积不小于3000 m2的超市在经营过程中用能系统能源消耗量的计算与评价。

起草单位

起草人

黄云云
詹玉明
王彦端
肖剑仁
陈汉民
郭筱莹
陈晓彦
郑闽锋
林卫东
郭敏杰
黄文忠
许巧玲
程宏伟
梁章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