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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LED手电筒》由福建省信息化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德泓勤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光电行业协会 、厦门市光电子行业协会 、国家半导体发光器件(LED)应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厦门市光莆电子有限公司 、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德泓(福建)光电科技 。

主要起草人 王勤荣 、林瑞梅 、陈金兴 、刘毅清 、黄志军 、吴琼 、秦碧芳 、吴唏敏 、王鹭华 。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5/T 1306-2012
发布日期
2012-11-27
实施日期
2013-03-01
废止日期
2018-11-16
中国标准分类号
K71
国际标准分类号
29.140.99
29 电气工程
29.140 电灯及有关装置
29.140.99 有关灯的其他标准
归口单位
福建省信息化局
主管部门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制造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37002-2013。

备案公告: 2013年第4号 。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LED(发光二极管)手电筒(以下简称“手电筒”)的术语与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存储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以一个或多个LED为光源的金属或非金属外壳的手电筒。 本标准不适用于充电、防爆等特殊用途手电筒。

起草单位

起草人

王勤荣
林瑞梅
黄志军
吴琼
王鹭华
陈金兴
刘毅清
秦碧芳
吴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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