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竹荪栽培技术规范》由福建省农业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顺昌县大利竹荪高新研究所 、福建省食用菌行业协会 、三明市真菌研究所 、顺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
主要起草人 高允旺 、羿红 、上官舟建 、叶舟 、颜振兰 、吕扬兰 、黄茂富 、何振辉 、王书忠 。
67 食品技术 |
67.080 水果、蔬菜及其制品 |
备案号:35507-2013。
备案公告: 2013年第1号 。
本标准规定了竹荪栽培的术语与定义、菇场要求、原料要求、栽培季节、栽培工艺、病虫害防治、采收与加工等。 本标准适用于棘托竹荪的人工栽培。长裙竹荪、红托竹荪、短裙竹荪的人工栽培也可参考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