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竹原纤维》由福建省服装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纤维检验局 、福建正和竹纺有限公司 、三明职业技术学院 。
主要起草人 刘贵 、张淑云 、王绍平 、曾文鲤 、段作哲 、易碧缎 。
65 农业 |
65.020 农业和林业 |
备案号:35508-2013。
备案公告: 2013年第1号 。
本标准规定了竹原纤维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竹子为原料直接提取生产的竹原纤维。其他种类竹原纤维可参照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