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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有色金属铸件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铸造行业协会上海市能效中心上海市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皮尔博格有色零部件有限公司上海上船青铜艺术制品有限公司上海伊宏有色金属铸造有限公司上海中振有色金属铸造有限公

主要起草人 张方祹叶苏李培耀童芳林张前君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1/ 701-2013
发布日期
2013-05-24
实施日期
2013-09-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F00/09
国际标准分类号
27.010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27.010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主管部门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制造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46022-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7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有色金属铸件(铜合金铸件、铝合金铸件,以下统称为铸件)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的技术要求、计算原则、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节能管理与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有色金属铸造企业铸件生产能耗的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张方祹
叶苏
张前君
李培耀
童芳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