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乡村气象灾害防控规范》由福建省气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泉州市气象局 、南安市气象局 、泉州市防雷中心 、翔安区气象局 。
主要起草人 尤竞飞 、李宏图 、黄园园 、蔡河章 、陈晞 、魏伟锐 、王毅仁 、黄光明 、赵惠芳 、李全荣 。
07 数学、自然科学 |
07.060 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
备案号:52419-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2号 。
本标准规定了乡村气象灾害防控的总体要求、灾害风险控制、灾害监测及预警传播、灾害应急处置、 灾害防控措施等。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内以村为单位的乡村气象灾害防御、控制与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