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民用建筑四防门通用技术条件》,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市质量监督检验站第二十七站 。
主要起草人 张俊利 、刘国兴 、陈世明 、郭维 、刘峰 、庞渤 、赵德红 、郝永强 、孟祥良 、李昊 、高蕴志 。
备案号:31973-2011。
备案公告: 2011年第12号 。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建筑中安装的具有防盗、保温、隔声和具有气密性能的门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