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工贸行业规模以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由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芜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马鞍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主要起草人 秦仲明 、徐修平 、王克玲 、张青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100 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
备案号:35643-2013。
备案公告: 2013年第1号 。
本标准规定了工贸行业规模以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础管理、设备设施、生产现场、隐患排查和治理、自评和评审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行政区域内非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以下(不含 2000 万元)的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和不涉及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化工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申请和评审及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督审核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