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工业锅炉节能技术规范》,主管部门为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海南省锅炉压力容器与特种设备检验所 。
主要起草人 陈海雄 、蔡军 、陈起辉 、梁宏 、邢谷贤 、云晗 、王文 、马家坦 。
备案号:26897-2010。
备案公告: 2010年第2号 。
适用于以水为介质、额定蒸汽压力小于3.82MPa的固定式蒸汽锅炉(含余热蒸汽锅炉,下简称锅炉)。热水锅炉、汽水两用锅炉和有机热载体锅炉可参照本标准的有关内容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