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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天津市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编写规范》由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市卫生监督所天津市职业病防治院天津市化工职工职业病防治院

主要起草人 阮水富王大宇于信波葛建忠彭超刘金荣郭庆华傅旭英史军贾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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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12/T 609-2015
发布日期
2015-12-30
实施日期
2016-01-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C6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10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100 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归口单位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主管部门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卫生和社会工作

备案信息

备案号:49228-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5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职业健康检查服务机构在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编写时遵照执行。

起草单位

起草人

阮水富
王大宇
彭超
刘金荣
史军
贾莉
于信波
葛建忠
郭庆华
傅旭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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