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导则》,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节能技术服务中心 、江苏省节能工程设计研究院 、江苏省能源研究会 。
主要起草人 马武忠 、杨迪芳 、石志锋 、王玉志 、杨菊青 、王培红 。
81 玻璃和陶瓷工业 |
81.040 玻璃 |
备案号:48594-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3号 。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的术语和定义、节能评估依据、节能评估文件内容、节能评估技术要点、能效指标计算方法、节能评估文件的编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相关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