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家用电器产品绿色评估 房间空气调节器》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州电器科学研究院 、美的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志高空调有限公司 、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格兰仕(中山)家用电器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王玲 、符永高 、赵新 、何丽娇 、刘宇春 、陈佳庚 、李志良 、王娟 、张龙 、岳琳琳 、杨文宇 、何志强 、潘伟昌 、张杏财 。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
91.140 建筑物中的设施 |
91.140.30 通风和空调 |
备案号:27970-2010。
备案公告: 2010年第7号 。
本标准规定了房间空气调节器绿色评估的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风冷及水冷冷凝器、全封闭型电动机一压缩机,制冷量14000W以下的房间空气调节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