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乐都藏香猪》由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农牧局 、海东市乐都区凯程养殖专业合作社 。
主要起草人 杨占兴 、尹惠兰 、保万秀 、李鹏风 、马福海 、李永元 、吴义祥 、童成存 、赵建军 、逯克庆 。
65 农业 |
65.020 农业和林业 |
65.020.30 动物饲养和繁殖 |
备案号:44874-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4号 。
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乐都藏香猪的术语和定义、产品保护范围、生产技术、产品质量、检验方法、标志、标签、包装、储存和运输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乐都藏香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