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电动护理床》由广东省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 、珠海伯轩医疗科仪有限公司 、广东凯洋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邢立镛 、谢胜芬 、王澜 、苏宁 、张庆松 、赵文 、黄锦荣 。
11 医药卫生技术 |
11.140 医院设备 |
备案号:51377-2017。
备案公告: 2016年第11号 。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护理床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护理床(以下简称:护理床),该产品用于支承患者,利用电机驱动传动机构实现床面的升降以及倾斜,形成所需体位,供患者、老年人、残疾人、体弱者家居、医疗机构、养老院以及康复中心护理用。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下设备: 预期用于3.2和3.3所述的应用环境1和应用环境2的医用电动病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