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纯碱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与计算方法》由辽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王德海 、胡强 、桑勇 、王良泉 、文武 、田维 。
备案号:33059-2012。
备案公告: 2012年第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