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配装渐进多焦点眼镜》,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眼镜质量监督检验站 、福建省计量测试学会 、福州中榕钟表眼镜有限公司 、厦门宝岛眼镜有限公司 、福建宝岛眼镜(连锁)有限公司 、福州明视眼镜有限公司 、福州益民光学眼镜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廖宜水 、王明葵 、徐欣 。
11 医药卫生技术 |
11.040 医疗设备 |
11.040.70 眼科设备 |
备案号:21345-2007。
本标准规定了配装渐进多焦点眼镜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根据验光处方定配的渐进多焦点眼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