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 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中介机构许可》由天津市公共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市河北区行政审批局 。
主要起草人 孙悦 、秦波 、祝巍 。
备案号:52696-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3号 。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自贸试验区、 各区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中介机构许可操作, 也是行政审批部门在“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与效能管理系统”上操作的依据。亦可对行政相对人办理提供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