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要求》由福建省地震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地震局 、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厦门市城邦园林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黄向荣 、危福泉 、延旭东 、梁静 、孙宇 、王海滨 、洪榕 、陈仲光 、林岩钊 、叶明云 、彭顺良 、陈朋文 、张永春 、洪星 、叶晓明 、郑黎辉 、陈雪依 、刘长雄 、成青 、范李锋 。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
91.120 建筑物的防护 |
91.120.25 地震和防振 |
备案号:48553-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3号 。
本标准规定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简称避难场所)的分类、规划和设计、设施配置、建成验收、日常运行管理和应急期运行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避难场所的新建、改建、扩建和运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