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规范》由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王磊锐 、李洁莉 、顾永华 、钱建明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120 质量 |
03.120.10 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 |
备案号:30087-2011。
备案公告: 2011年第4号 。
本规范规定了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监督检查的分类、监督检查计划的制定、监督检查计划的下达、监督检查的依据、监督检查的抽样、监督检验的过程、监督检验的报告、监督检查结果的异议处理、监督检查样品管理、监督检查检验结果上报、工作质量考核、监督检查结果后处理。 本规范适用于省、市产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组织的有关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活动。也适用于县级产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政府要求组织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