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节能彩钢门窗》,主管部门为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重庆华厦门窗有限责任公司 。
主要起草人 董孟能 、谢自强 、张智强 、李立 、华冠贤 、蓝慧敏 、廖兰 。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
91.060 建筑构件 |
91.060.50 门窗 |
备案号:29199-2010。
备案公告: 2010年第12号 。
本标准规定了节能彩钢门窗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规格和标记、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由建筑钢材、隔热材料两种材料复合而成的建筑隔热型材加工制作的民用建筑和一般工业建筑用门窗。本标准不适用于天窗、非垂直屋顶窗、卷帘门窗和转门等特殊门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