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商品粉煤灰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建科检验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沈丽华 、张媛 、张峙琪 、陈秀芬 、沈瑞德 、管玉萍 、成勤宪 、贺鸿珠 、姚建国 。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 27.010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
备案号:46433-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8号 。
本标准规定了商品粉煤灰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节能管理与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Ⅱ级商品粉煤灰(以下简称商品粉煤灰)企业的能耗计算、考核,以及新建项目的能耗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