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青海省马匹鉴定程序》由青海省农牧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青海省畜牧兽医总站 。
主要起草人 范涛 、颜寿东 、焦小鹿 、王煜 。
备案号:18164-2006。
本规程规定了青海省种马鉴定的术语和定义、目的、方法、鉴定组织和准备。 本规程适用于青海省内饲养的大通马、玉树马、河曲马、柴达木马、青海挽乘兼用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