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象窝茶》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新兴县质量技术监督协会 、广东省新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新兴县农业局 、新兴县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新兴县象窝茶场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黎卫坚 、陈家强 、崔葵花 、区杰文 、梁钊汉 、余宏达 、黄德光 。
| 67 食品技术 |
| 67.140 茶、咖啡、可可 |
| 67.140.10 茶 |
备案号:42135-2014。
备案公告: 2014年第6号 。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象窝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