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金坛雀舌茶》由常州市金坛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金坛市茶叶协会 、金坛市农林局 、金坛质监局 。
主要起草人 许映莲 、邓九胜 、赵蓉 、刁菊霞 、尹福生 、卞国珍 、戴曲文 。
67 食品技术 |
67.140 茶、咖啡、可可 |
67.140.10 茶 |
备案号:43095-2014。
备案公告: 2014年第9号 。
本标准规定了金坛雀舌茶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术语和定义、自然环境、生产及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金坛雀舌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