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再制造打印耗材生产过程环境控制要求》,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计算机行业协会耗材专业委员会 、上海市计算机行业协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上海市信息系统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
主要起草人 龚滨良 、张慧军 、丘胜利 、费振康 、屠秀华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30 废物 |
备案号:42548-2014。
备案公告: 2014年第7号 。
本标准规定了再制造鼓粉盒组件、再制造喷墨盒的生产过程环境控制要求和环境控制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利用可再生旧耗材生产再制造鼓粉盒组件和再制造喷墨盒的生产过程环境控制。复印机、传真机、多功能一体机用的再制造鼓粉盒组件和再制造喷墨盒的生产过程环境控制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