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龙岩咸酥花生》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龙岩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分局 、新罗区农业局 、新罗区花生协会 。
主要起草人 黄龙彪 、麻丽弘 、钟泽如 、刘敏 、张俊曦 。
备案号:25463-2009。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龙岩咸酥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