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基层司法行政机构运行管理与工作规范》,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上海市司法局 。
主要起草人 晏绍庆 、马娜 、韩晶 、康俊生 、齐为 、顾君剑 、胡玉清 、商忠强 、赖咸森 、李笑阳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080 服务 |
03.080.99 其他服务 |
备案号:52132-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1号 。
本标准规定了基层司法行政机构视觉识别系统、功能区设置及设施设备配置、信息系统建设、文件管理、人员要求、工作规范以及评价与改进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各基层司法行政机构(简称“司法所”)运行管理与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