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规程》,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林业调查规划院 、福建省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 。
主要起草人 庄晨辉 、陈国瑞 、陈信旺 、李闽丽 、卓秋萍 、兰灿堂 、陈奋德 、梁文英 。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
91.020 自然规划、城市规划 |
备案号:14639-2004。
本规程规定了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术语和定义、总则、总体规划的内容与要求、总体规划的文件编制与质量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其他森林生态旅游区总体规划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