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灾害性天气气候 第2部分: 连阴雨等级》由陕西省气象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陕西省气象局科技减灾处 。
主要起草人 郭新 、方建刚 、雷斌 、李润强 。
备案号:25175-2009。
本部分适用于连阴雨天气灾害的预测预报、评估及灾害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