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遮放贡米》由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芒市农业局 、芒市遮放贡米专业合作社 、芒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主要起草人 杨绍刚 、杨明望 、董建祥 、刘峰 、李木栽 、龚加发 、杨建华 、孙全礼 。
67 食品技术 |
67.060 谷物、豆类及其制品 |
备案号:45290-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5号 。
本标准规定了遮放贡米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范围、自然环境、品种、栽培管理、加工工艺、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范围内生产的遮放贡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