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微耕机修理技术规范》由重庆市农机事业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重庆市农业机械鉴定站 。
主要起草人 阳绪英 、岳高峰 、郭小锋 。
备案号:22651-2008。
本标准规定了微耕机整机、主要零部件及总成的修理技术要求、验收与交付和保用条件。本标准适用于动力不大于9KW,用于水田、旱田(土)犁耕、耙地、旋耕的单轮或双轮以及驱动轮轴驱动旋转工作部件的微耕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