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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节能技术改造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量审核与计算方法 第14部分:电动机》,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节能服务业协会上海市能效中心上海电机系统节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屠利德张忠成秦宏波刘洋强雄周胜王根赵军印慧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1/T 668.14-2015
发布日期
2015-11-11
实施日期
2016-01-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A00/09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100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100 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
主管部门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48914-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4号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屠利德
张忠成
强雄
周胜
印慧
秦宏波
刘洋
王根
赵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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