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罗氏沼虾与河蟹混养技术规程》由江苏省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扬州市水产生产技术指导站 、高邮市水产技术指导站 。
主要起草人 叶金明 、马建社 、颜慧 、丛宁 、姜增华 、董学洪 、杨显祥 、孙龙生 、吴飞 。
65 农业 |
65.150 捕捞和水产养殖 |
备案号:51466-2017。
备案公告: 2016年第11号 。
本标准规定了罗氏沼虾(Macrobrachium rosenbergii)与河蟹(Eriocheir sinensis)混养的环境条件,虾苗与蟹种的放养时间、放养规格、放养密度,养殖技术,捕捞方式等。 本标准适用于罗氏沼虾与河蟹混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