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规模猪场伪狂犬病净化技术规程》由安徽省农业标准化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安徽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宿州市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
主要起草人 占松鹤 、车跃光 、蒋作强 、刘华 、周迎春 、朱良强 、董先敏 、吴言柱 、栗新 。
11 医药卫生技术 |
11.220 兽医学 |
备案号:34627-2012。
备案公告: 2012年第9号 。
本标准规定了规模猪场伪狂犬病净化的术语和定义、净化条件、轻度感染场的净化、免疫、重度感染场的净化、净化标准、病死猪的处理、控制措施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规模养猪场猪伪狂犬病的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