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部位)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规范 第11部分:体育场馆》由江苏省公安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公安厅技术防范办公室 、南京市公安局 、江苏省计算机系统工程测试中心 。
主要起草人 谢辉 、刘萱 、高峰 、沈智勇 、刘捷 、汪兆斌 、李长命 、方杰侠 、徐洪斌 、王蓓 、皇浦雷萍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20 环境保护 |
备案号:47703-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12号 。
本标准规定了体育场馆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的技术要求,是设计、施工、检验、验收及维护体育场馆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基本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