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规范》由江苏省司法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 、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唐俊 、郑重 、李凤友 、葛艇艇 、顾长青 、张燕琴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160 法律、行政管理 |
备案号:54465-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6号 。
本标准规定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评估目的、评估程序、评估人员及其职责、评估对象、评估内容、评估方式、评分方法、评定等级以及评估结果运用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