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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规范》由重庆市公安局消防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重庆市公安局消防局

主要起草人 王沁林蹇可银周崇敏吴华王德智邹鹤李玉强罗启才付晋蒙明朝廖曙江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50/ 201-2004
发布日期
2004-12-30
实施日期
2005-05-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P 16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22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220 消防
归口单位
重庆市公安局消防局
主管部门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建筑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16341-2005。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评定的术语、总则和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防烟排烟系统和通风空气调节、消防电源及配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建筑内部装饰、建筑灭火装置的要求和验收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重庆市行政辖区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筑内部装修以及建筑用途变更的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起草单位

起草人

王沁林
蹇可银
王德智
邹鹤
付晋
蒙明朝
周崇敏
吴华
李玉强
罗启才
廖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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