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青皮竹原竹》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宁县林业局 、广宁县林科所 、广宁县林业科技推广站 、广东省广宁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
主要起草人 程月明 、伍海棠 、莫其辉 、文金德 、邓丽涓 。
备案号:20935-2007。
本标准规定了青皮竹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用作竹加工制品、半成品和纸浆用等的青皮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