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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钢制固定式危险化学品常压容器定期检验规范》由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市安全生产技术研究中心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辛志学高军高利慧吴建水周富建王恒庞梦霞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12/T 581-2015
发布日期
2015-06-15
实施日期
2015-07-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G93
国际标准分类号
23.020.10
23 流体系统和通用件
23.020 流体存储装置
23.020.10 固定容器和罐
归口单位
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主管部门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业分类
制造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47770-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12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最高工作压力(顶部表压)小于0.1MPa,几何容积10×104m3及以下且不小于0.5m3,用于盛装液态危险化学品的钢制常压容器及其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

起草单位

起草人

辛志学
高军
周富建
王恒
高利慧
吴建水
庞梦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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